以下為申請換發中華民國護照之親身經驗,提供給在香港居住的台灣人參考。
申請的地點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(香港金鐘力寶中心第一座四十樓),詳細服務說明請見 http://www.taiwaninfo.org/passport.htm。
護照申請表可以先從網路下載,填寫1~10項欄位,為了節省大家的時間,把可能會誤解或需要重填的欄位註解一下。
1. 外文別名: 如果沒有就寫『無』(不可以空白),如果原本護照上面有寫就照舊,但如果原先有而新的不想加上去,那就當場簽一張申明書放棄即可。
2. 出生地: 99年12月25日起臺北縣、臺中縣市、臺南縣市及高雄縣市等改制為直轄市,所以原出生地在台北縣、台中縣、台南縣、高雄縣的國人要改寫新北
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,並在旁邊簽名(中文全名)。
7. 發照機關: 外交部
8. 居留證: 雖然有入境許可證(橘金本),但還是勾選『居留證』這一項並填寫『香港居民身分證』。
核發機關: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
效期截止日期: 不用填寫
9. 居住地聯繫資料: 香港居住地址和電話(不要寫成台灣的呦!)
以上幾項都還是小事情,主要是我的照片連拍了兩次才ok,因為規定上寫說要露出耳朵,但我的耳朵實在太貼,最後沒辦法還扎起馬尾拍照。(頭髮沒放下還看不太到耳朵,那就不能再挑剔我啦是不是!)
第二次我是在海富中心第2期1樓95號舖的冠康沖印(辦事處人員提供)拍的,進去只要說我要拍台灣證件照即可,他們很了解台灣方面的規定。